行政事务监查调查
什么是行政事务监查调查?
议会每年在例会期间确定一个固定的期间,以准确地掌握地方自治团体的行政事务状态,获取进行议会活动和预算审查所需的数据和信息,以及通过揭发和更正请求,促使有效地执行行政。
监查/调查过程和处理程序
-
准
决定监查时期
备
阶
段 - 编写行政事务监查计划表
- 提议监查对象机构本会议批准意见(每个常任委员会)
- 确定监查计划表
- 监查对象机构全体会议批准
- 选任行政事务监查事务助手
- 提交报告和材料等的监查计划表
-
实
实施行政事务监查
施
阶
段- 监查声明和介绍人事机关人员和干部
- 报告和问答以及讲评和监查结束声明
-
结
编写和提交行政事务监查结果报告 (由常任委员提交给议长)
果
处
理
阶
段报告内容- 监查目的,监查机构,监查目标机构
- 监查细节,监查结果和处理意见
- 其他监查意见和特别事项,主要证明文件
- 全体会议处理行政事务监查结果 (采纳纠正和处理要求)
- 移送行政事务监查结果的纠正和处 理要求事项(区厅和相关机构)
- 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(区厅和相关机构向议会报告)
- 纠正和处理结构通知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