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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事务监查调查

什么是行政事务监查调查?

议会每年在例会期间确定一个固定的期间,以准确地掌握地方自治团体的行政事务状态,获取进行议会活动和预算审查所需的数据和信息,以及通过揭发和更正请求,促使有效地执行行政。

监查/调查过程和处理程序




  • 决定监查时期
  • 编写行政事务监查计划表
    • 提议监查对象机构本会议批准意见(每个常任委员会)
    • 确定监查计划表
  • 监查对象机构全体会议批准
  • 选任行政事务监查事务助手
  • 提交报告和材料等的监查计划表



  • 实施行政事务监查
    • 监查声明和介绍人事机关人员和干部
    • 报告和问答以及讲评和监查结束声明





  • 编写和提交行政事务监查结果报告 (由常任委员提交给议长)
    报告内容
    • 监查目的,监查机构,监查目标机构
    • 监查细节,监查结果和处理意见
    • 其他监查意见和特别事项,主要证明文件
  • 全体会议处理行政事务监查结果 (采纳纠正和处理要求)
  • 移送行政事务监查结果的纠正和处 理要求事项(区厅和相关机构)
  • 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(区厅和相关机构向议会报告)
  • 纠正和处理结构通知委员会